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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外广告从发布到制作的每一个关键步骤必须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的。也就说必须与城市相协调,不得对社会及他人造成危害。相关规定指出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、空间、设施等发布的广告。规定还指出户外广告发布单位,包括为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,以及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,都必须依照法律流程来进行发布与制作。那么,哪些情况下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呢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规定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设置户外广告:
(1)利用交通安全设施、交通标志的;
(2)影响市政公共设施、交通安全设施、交通标志使用的;
(3)妨碍生产和人民生活,损害市容市貌的;
(4)国家机关、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;
(5)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。
对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的,由广告管理机关没收非法所得,罚款金额按实际情况而定,并限期拆除;逾期不拆除的,强制拆除,其费用由发布者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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